关于提高2024年度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保险部分项目保障标准的公告

2025-03-21

2024年度大连市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保险项目,保险期限为2024年5月28日零时至2025年5月27日24时,多名残疾人得到理赔服务,切实减轻了残疾人因意外伤害和疾病住院等造成的经济负担,受到了残疾人的好评。据实际出险情况,经沟通协调保险公司,提高意外医疗住院、意外医疗门诊和疾病住院医疗三个项目的保险保障标准,现公告如下:


一是“意外医疗住院”理赔修改为

“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者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须的符合本地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每次按100%比例赔付。单次事故扣除200元免赔额,单次或累计最高给付9000元。(未参加医保的残疾人比照当地医保范围报销)”


二是将“意外医疗门诊”理赔修改为

“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者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所产生的合理且必须的符合本地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每次按100%比例赔付,单次事故扣除200元免赔额,单次或累计最高给付1000元。(未参加医保的残疾人比照当地医保范围报销)”


三是“疾病住院医疗”理赔修改为

“保险期间内,因疾病经医生诊断须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须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保险人扣除人民币1000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9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年度累计给付4000元,其中低保困难残疾人年度累计给付5000元。(未参加医保的残疾人比照当地医保范围报销) ”


来 源 :市残联

阅读4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